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实行“公”“民”同步招生 将妥善安排援助湖北医疗队和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的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2020-04-23 10:03:51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记者 朱怡)21日,记者从2020年长春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义务教育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时妥善安排援助湖北医疗队和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的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过程中,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入学的学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由各城区、开发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面向城区、开发区进行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按照“登记审查、网上报名、录取报到、统筹安排、分班建籍”五个步骤做好招生工作。
在做好符合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人才、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工作的基础上,依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对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妥善安排援助湖北医疗队和直接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的医务人员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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