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有哈尔滨、牡丹江旅居经历来(返)长人员管控

2020-04-20 14:28:15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记者 徐菲菲)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1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公告,加强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经历的来(返)长人员防控管理工作。

  公告要求,4月1日以来,有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经历的来(返)长人员,须主动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19日起,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返)长的人员,需要进行14天的单独居家或集中隔离,其间需进行3次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我市所有住宿单位(含洗浴场所),对住宿人员要询问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旅居史,并由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健康证明,否则进行集中隔离。机关、企事业单位对于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返)长的人员,要进行登记报告,进行14天的单独居家或集中隔离,其间需进行3次核酸检测。社区(村屯)要加大排查力度,特别是对于曾经在哈尔滨市有过就医、陪护、探望经历的人员,要加强管控。
  上述人员及我市市民如有发热、干咳、胸闷气促、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应立即联系所在社区(村屯)并前往发热门诊。对违反上述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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