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困难群众足额发放补助应保尽保 三部门就强化疫情防控期间相关保障工作介绍情况

2020-03-15 10:48:14  来源:《长春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1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介绍情况。

  “我们不会因为疫情问题,而影响今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落实。”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他表示,尽管一季度财政收入受到阶段性影响,但我国经济规模大、潜力足、韧劲强,财政收入规模较大,调整的潜力和余地也比较大。
  据介绍,中央财政目前已提前下达了1030亿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地方统筹安排用于困难群众生活保障。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增加医疗救助资金规模,目前已经下达医疗救助资金261亿元。截至2月底,全国低保支出303亿元、临时救助支出29亿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6%、19.4%和26.6%。
  疫情发生以来,由于采取交通管控等措施,滞留在武汉等疫区的部分外地人员生活上遭遇困顿。针对此部分困难群众,符金陵介绍,按照滞留时间、当地生活成本等,由急难发生地给予直接救助,所需资金由地方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的资金来统一解决。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说,对滞留武汉的外来人员,民政部门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救助:一是提供临时的住宿、饮食等帮扶;二是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主要是发放现金补助的方式。
  截至3月13日,武汉市共设置69个安置点,累计安置4843人,累计向5839人发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1609.8万元。
  据民政部初步统计,今年1月至2月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6.9亿元,约有3100万群众受益。
  据刘喜堂介绍,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民政部采取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新冠肺炎患者及受影响家庭的救助力度等措施。
  “一些人原本可以外出就业,受疫情影响出不去了,家庭收入可能就降到低保标准之下,要将他们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刘喜堂说。
  对于散居特困人员、居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孤儿以及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有关部门也对他们的生活保障做了专门安排,要求及时报告、妥善照顾、加强主动探视。
  刘喜堂表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要及时足额发放补助。对于受疫情影响比较重的地区,还要进一步增发生活补助,例如在湖北的上述困难人员,城市按照500元的标准、农村按照3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物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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