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有力量 记者有担当——《长春晚报》记者刘连宇

2017-09-03 23:21: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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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做记者这一行。

        我今年40岁了。2000年2月,我走入新闻单位成为一名记者。迎接我的是我第一位领导给我泼的冷水:“记者是一个永远没有成绩的职业,昨天的工作无论取得多大成就,都是过去,你每天都要重新开始。你能接受这样的职业吗?”我的回答是:“我能!”

        因为这句“我能”,一干18年。
        今天,我把我自己定位为一线新闻记者的代表,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向领导和同事们汇报我的工作,希望今天我所讲的内容能够提升我自己,鞭策我自己,同时让同事们感受到媒体、记者以及新闻的力量。
        我想要讲的故事就发生在前天,前天我接到一个报喜的电话,来电人叫卢红梅。她说她的官司赢了,因为我的一篇报道她赢了103万元的官司。在长春没有亲人,得知官司赢了,她第一时间想到给报社报喜。
        卢红梅是河南人,在武汉打工时,结识了来自重庆的刘崇超,两人结婚了,后来在长春市西广场附近开了家面条店。去年9月22日一早,刘崇超外出送面条遭遇车祸,头部受重伤,被送到吉大二院抢救。肇事司机把人送到医院后拿了两万元钱就走了。为了救丈夫,卢红梅兑掉面条店凑了8万元,但医疗费还差很多。走投无路的她想到找媒体。我很快赶到医院,仔细核实了卢红梅提供的情况,采访了医生,见到了刘崇超。我在采访时,卢红梅一直抱着一名老护工呜呜地哭,她告诉我,家里人都不知道他们在长春出事了。我来到两人开的面条店原址,那是一个只有5平方米大的的小店。兑店的大哥说,看着这个妹妹实在太可怜了,这家店根本就不值8万元,但我还是给了她8万元。多方采访后我写了一篇报道,标题是《只要人在,所有难关都能挺过去》,我觉得在这件事中最难得的是卢红梅对丈夫的这份经得起考验的爱情。卢红梅的电话让我知道了媒体的巨大公信力。这篇稿子刊发后,卢红梅把当天的《长春晚报》用最大的纸张复印,天天拿着报纸在长春站、人民广场摆摊乞讨。卢红梅说,好多人看完报纸后啥也不说,扔下钱就走。宽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梁满霞看到报道后启动了法律援助。最后宽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判决肇事司机赔偿103.76万元。
        在这里,我向大家读一下卢红梅给我和《长春晚报》分成几段发来的微信:从去年9月22日到现在,为我老公讨个公道,我遭了不少罪。幸好有长春这么多热心人帮助,才让我这个异乡人不至于无助……经历了秋天、冬天、春天和夏天,神圣的法律给予了公平的裁决……我曾拿着《长春晚报》上街为丈夫筹药费,长春的好心人纷纷捐款,我们才得以支撑到今天……因为遇到你古道热肠,把我们的事情通过《长春晚报》报道了,大家才知道我们的困难纷纷帮忙。感激不尽。官司有了结果,给大哥你报个喜……”
        接到报喜电话后,我彻夜未眠,心中五味杂陈。18年间,虽然报纸经历了辉煌后的低谷期,但我们的新闻仍然有价值,新闻记者的工作仍然有意义,我们的肩头仍有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这就是这件事给我最大的感悟。
        我们是《长春晚报》的记者,我们从事采访工作就是要做党和人民的眼睛、喉舌,面对那些挑衅党纪国法底线的人敢于亮剑。我们一直相信一个道理,无论传播方式怎么变化,新闻作品的好与坏决定媒体是否有竞争力。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提高工作能力,多采写创作好的新闻作品,为报社事业的发展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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